北京在职公积金提取是有额度限制的,具体限制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提取原因及其对应的额度限制:
租房提取: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具体来说,每3个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有具体的上限(例如,有规定表明不超过1500元/月,则每季度不超过4500元,每年不超过18000元,但具体数额可能会随时间调整,请参照最新政策)。
购房提取: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使用购房贷款的,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同样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还贷满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夫妻双方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提前结清贷款的,提取金额为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还贷本息之和。
其他提取原因(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
提取额度通常也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或困难程度所对应的金额。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规定需要注意:
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一定金额(如人民币10元)。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的方式。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时间调整,具体提取额度限制应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为准。在办理公积金提取前,请务必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